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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宁波市杭州湾新区越林湖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08-0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杭州湾新区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宁波市杭州湾新区越林湖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市杭州湾新区越林湖综合供能服务站

建设地点:杭州湾新区滨海一路与兴慈八路交叉口东南侧(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一路791号)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为2879m2 综合供能服务站加油区设置5个埋地油罐,分别为292#汽油罐(30m3)195#汽油罐(30m3)198#汽油罐(30m3)10#柴油罐(50m3),与2个充电车位,综合供能服务站内设有厕所,供内部员工及加油车辆司乘人员使用。

生产规模:本项目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汽油:12000/年、柴油:4000/年。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281-202283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此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咨询项目验收相关信息

联系人:郑开远

联系方式:13567768218

杭州湾综合供能服务站验收报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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