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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螺门单元 PT-01-B-05 东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3-12-29

舟山市普陀区螺门单元 PT-01-B-05 东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海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宁波新桥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舟山市普陀区螺门单元 PT-01-B-05 东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导则的规定,现公示该项目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螺门单元 PT-01-B-05 东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地块情况:舟山市普陀区螺门单元 PT-01-B-05 东南角地块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普陀海洋 科技产业孵化基地中试中心东南侧(中心坐标:122.278568°E30.053779°N), 用地面积:2659.04m2,地块东侧隔龙门路、大展河为晓辉村;南侧隔晓辉路为 空地;西侧及北侧为普陀海洋科技产业孵化基地中试中心。根据《舟山市普陀区螺门单元 PT-01-B-05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舟山市普陀区螺门单元 PT-01-B-05 地块控制性详细 规划(调整)的批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330903202305765 号)、《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编号:普规 2023-031), 本地块后期规划为科研用地(代码 A35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结果,调查范围场地内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 均未检出或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场地内地下水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 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结果,确定本场地土壤及地下水在调查期间不 存在污染情况,场地内无土壤及地下水关注污染物,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二 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场地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 科研用地(A35)使用进行后续的开发。

(二)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海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宁波新桥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舟山市普陀区螺门单元 PT-01-B-05 东南角地块(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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