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石梁镇污水处理厂)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04-2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石梁镇污水处理厂)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衢州市柯城石梁溪流域境内
项目名称: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石梁镇污水处理厂)
建设性质:扩建
实际建设内容: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资5821.9727万元,环保投资1443.5790万元。在衢州市柯城石梁溪流域境内,实施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石梁镇污水处理厂)。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此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咨询项目验收相关信息。
联系人:周玲玲
联系方式:18305702135
公示稿-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两溪”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一期)(石梁镇污水处理厂)先行验收报告表.pdf